博策法律事務所

法院通知羈押禁見怎麼辦?7個你該立刻知道的法律重點

法院通知羈押禁見怎麼辦?7個你該立刻知道的法律重點
什麼是羈押禁見?是不是已經被定罪?多久可以交保與會見家人? 本篇文章從羈押禁見的定義、聲押程序、法院裁定依據到律師協助方式完整解析,並說明生活限制與家屬應對建議,讓你快速掌握法律流程與自保方法。

文章目錄

撰文:劉維濬 律師

收到法院通知寫著「羈押禁見」,卻不知道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嗎?是不是表示你或你的親友已經被定罪?被羈押禁見多久才會開庭?可不可以交保?這些都是 Dcard、PTT 上最常見的熱門法律問題。

本篇文章將完整解釋「羈押禁見」的法律意義、裁定條件與法院程序,並教你遇到羈押或收押禁見時應該怎麼辦、是否能交保釋放、還有律師能做些什麼幫你爭取權益,幫助你理清思緒,做出正確應對!

羈押禁見是什麼意思?會不會等於已經有罪?


羈押與羈押禁見的定義有何不同?

📍「羈押」是指在刑事程序中,法院應檢察官聲請,認定被告符合特定情形後,裁定將其收容於看守所的一種強制處分。目的是防止逃亡、串供、滅證或再犯,以保障偵查與審判的正常進行。

📍「羈押禁見」則是羈押的一種附加限制,法院基於被告與外界接觸可能導致滅證、勾串等疑慮,可裁定禁止除律師外的所有接見與通信


羈押禁見等於定罪嗎?法院是依據什麼做出裁定?

羈押及禁見的裁定僅代表法院認為案件有羈押的法律要件存在,並不等於被告已經被判有罪。法院會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與101-1條進行審酌,並考量是否有替代手段(如具保、責付、限制住居)可取代羈押。


羈押禁見的常見原因有哪些?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通常基於以下原因:

  • 有事實認為被告可能逃亡;
  • 有事實認為可能湮滅、變造、偽造證據或串證;
  • 犯下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罪名;
  • 有反覆實施同類型犯罪的可能(例如毒品、詐欺案件)。
羈押禁見的常見原因有哪些?

羈押禁見多久?法院多久會開庭審查?


偵查與審判階段的羈押期限怎麼計算?

  • 偵查階段:羈押最初可為兩個月,檢察官可聲請延長一次,最多共四個月。
  • 審判階段:
    • 若最重本刑為十年以下:第一、二審可延長三次,三審一次,每次不得逾兩個月。
    • 若最重本刑逾十年:第一、二審最多延長六次,三審一次,總計不得逾五年。

羈押庭程序是怎麼進行的?收押禁見多久會開庭?

當檢察官認為有羈押必要,會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則會依照以下流程召開「羈押庭」:

步驟一:檢方聲請羈押

檢察官提出羈押聲請書,載明被告的嫌疑事實與羈押理由。

步驟二:法院收到聲請後立即處理

《刑事訴訟法》第93條,法院應立即安排羈押庭審理。

若被告是「拘提」或「逮捕」到案者,檢察官須在拘提、逮捕起24小時內向法院聲請羈押。

步驟三:法院召開羈押庭並進行訊問

由法官對被告進行訊問,確認基本資料與事實認定。

此程序為非公開審理,但全程會製作筆錄備查。

步驟四:律師參與協助答辯

被告可由律師陪同出庭,律師可就是否羈押提出意見。

若尚未委任律師,法院應告知被告可聲請「指定辯護人」。

步驟五:法院綜合考量後裁定是否羈押

法官會綜合考量:

  • 犯罪嫌疑是否重大
  • 是否有逃亡、滅證、串供或再犯之虞
  • 有無其他較輕侵害的替代手段(如具保、責付、限制住居)

步驟六:必要時一併裁定禁見

若法院認為與外界聯繫恐影響偵查,得裁定羈押禁見,限制除律師以外的一切接見與通信。

羈押禁見可以交保嗎?有哪些救濟方式?


羈押可以聲請交保或停止羈押嗎?

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110條,被告本人、輔佐人或辯護人可隨時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若羈押原因仍存在但可透過其他手段達成目的,法院可裁定停止羈押;而若羈押原因已不存在,則依《刑事訴訟法》第107條規定,可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


遇到違法羈押或禁見該怎麼辦?

當事人或律師可依《刑事訴訟法》第404條、第416條提起抗告或準抗告。

被羈押禁見怎麼辦?當事人與家屬的應對方式


家人可以會客嗎?羈押禁見能寄會客菜嗎?

在禁見期間,除律師外不得接見或通信。

不過三等親內的家屬可於看守所規定時間內寄菜、寄衣物或金錢,非三等親則可寄物資。

家人可以會客嗎?羈押禁見能寄會客菜嗎?

羈押禁見會通知家人嗎?如何查詢是否已解禁?

法院通常會將裁定結果通知當事人與律師。家屬如需查詢解禁狀態,可透過律師或聯繫看守所確認是否已解除禁見裁定。


家屬收到通知後應該怎麼處理?

應儘速聯繫律師,由律師進行律見與法律分析,並視情況提出停止或撤銷羈押等救濟之聲請。

羈押禁見生活是什麼樣子?在看守所內會發生什麼事?


羈押禁見生活起居有哪些限制?

被告每天多數時間須留在室內,生活規律但活動空間有限,三餐由看守所供應,基本需求可藉由寄物資或律師轉達方式滿足。


被羈押後可以寫信、看書、購物嗎?

在未禁見時,接見、通信、收受書籍與生活物品通常可行。禁見期間則僅限律師律見,其他聯繫皆受限制。

常見疑問整理:羈押禁見 dcard / PTT 熱門問題懶人包


Q1:羈押多久會開庭?多久會放人?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經拘提或逮捕後,檢察官若認有羈押之必要,應在拘提或逮捕後24小時內向法院聲請羈押,而法院收到聲請後,應立即召開羈押庭訊問被告。


Q2:被羈押禁見是不是表示一定有罪?

不是。法院裁定僅基於程序需要及法律條件是否具備,與最終是否判罪無直接關聯。

律師在羈押禁見案件中可以做什麼?


律師可以會見當事人嗎?律見權保障說明

即使遭裁定禁見,律師仍可與當事人會面(律見),提供法律建議、協助準備供述,並回報家屬狀況。


律師能否聲請閱卷?可得知哪些資料?

根據刑事訴訟法與相關法規,於偵查階段是不可閱卷的,但若檢察官聲請羈押者,為保障被告之防禦權,律師得聲請閱卷與抄錄相關證據資料,以利為當事人就羈押庭準備答辯策略,律師可以向法院或檢察官聲請閱覽以下資訊:

  • 檢方所提出的羈押聲請書內容
  • 涉案筆錄摘要、搜索報告、偵訊紀錄等

在羈押庭或延押庭中,律師可主張閱卷權以了解檢方提出的羈押理由與具體證據基礎,進而協助當事人辨別哪些指控可回應、哪些供詞應保持緘默。

然而,若涉及保密或偵查不公開原則,檢方可部分限制閱卷範圍,但仍應保障辯護基本權利。因此,閱卷與律見常常是律師介入羈押程序中最關鍵的兩項行動。


如何透過律師聲請交保、抗告或撤押?

律師可協助撰寫聲請狀、抗告狀,主張羈押原因消滅或無羈押必要,並提出擔保人、住所等資料作為替代羈押之依據。


尋求律師協助對訴訟結果有什麼幫助?

律師能協助穩定被告情緒、分析檢方證據、掌握訴訟節奏,並爭取有利結果。

您是第一次法律諮詢嗎?請不用擔心,我們會為您分析最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