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邱竑錡 律師
酒駕不僅危害自身與他人安全,更可能導致刑事與行政雙重處分。隨著社會對交通安全要求提高,法律對酒駕行為的處罰也越來越嚴格。
你知道酒測值該怎麼看嗎?遇到酒駕案件,該怎麼做才不會留下前科或吊照紀錄?本篇文章從法律標準到實務處理,帶你一一釐清酒駕的法律風險與應對策略,協助你在最短時間內掌握核心資訊,做出正確決策。
酒駕定義與法律標準
行政違規標準與數值規範
依據現行法規,駕駛人若有下列其中一項情形,將構成行政違規,處以罰鍰與行政處分:
- 吐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 0.15 毫克。
- 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 0.03%。
此標準適用於汽車、機車駕駛人,一經檢測超過標準,即會依法處分,無須發生事故即可成立違規。
刑事責任標準與觸法數值
當駕駛人
- 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25 毫克以上
- 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5%
將依據《刑法》第185-3條,構成公共危險罪,屬刑事犯罪。
此時可能面臨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30 萬元以下罰金。如導致他人受傷或死亡,則刑期與罰金將大幅提高。
酒測值與裁罰標準整理對照
各酒測值對應的法律效果如下:
- 0.15mg/L 以上:屬行政違規,處以罰鍰與吊扣駕照。
- 0.25mg/L 以上:構成刑事責任,移送偵辦。
- 若因酒駕導致事故或傷亡,則不論酒測值是否達標,皆可能構成刑事案件。
此標準作為裁決與起訴的重要依據,將影響處罰輕重與程序走向。
酒測數值 | 法律效果 | 處罰類型 |
---|---|---|
0.03%(血液) / 0.15mg/L(呼氣)以上 | 行政違規 | 罰鍰、吊照 |
0.25mg/L(呼氣)以上 | 刑法公共危險罪 | 刑事責任 |
非汽機車(腳踏車/Ubike)是否適用酒駕規範?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0條,腳踏車、Ubike 等非動力車(慢車)駕駛人若有酒後騎乘情形,雖不構成刑事責任,但仍屬行政違規,依法可處以罰鍰。
處罰內容包括:
- 初犯者可處 1,200 元至 2,400 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騎乘。
- 若拒絕接受酒測,則可處 4,800 元罰鍰,同樣禁止騎乘。
雖不涉及吊扣駕照或刑事起訴,但地方主管機關仍得依規定執行裁罰與交通安全講習等附加措施,視違規情節而定。因此,即使是腳踏車、共享單車騎乘者,也應避免酒後上路,以免觸法受罰並危及自身與他人安全。
酒駕刑事處罰規定
未肇事但酒測值達刑責標準
駕駛人若未肇事,但經酒測發現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25 毫克以上,即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的公共危險罪。
此時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30 萬元以下罰金,即使沒有造成事故或受傷,仍屬刑事犯罪。
酒駕導致受傷之刑期與罰金
若酒駕行為導致他人受傷,將構成加重公共危險罪。依據法律,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新台幣 100 萬元罰金。
此類情況通常由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審理結果將視傷勢嚴重程度與駕駛人態度判斷刑期與罰金。
酒駕導致死亡之刑期與罰金
如因酒駕造成他人死亡,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新台幣 200 萬元罰金。
法院在量刑時,會參考駕駛人酒測值、肇事過程、是否逃逸,以及是否自首或和解等因素,綜合裁量。
刑責部分是否可易科罰金?
若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下,可向法院聲請易科罰金。但若為再犯或有肇事情節,法院則較不易准許易科罰金,甚至可能直接判決高於六個月以上。
酒駕行政處分內容
初犯處分標準與吊照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初犯酒駕之行政處分如下:
- 機車駕駛人:處罰鍰新台幣 15,000 至 90,000 元,並吊扣駕照 1 至 2 年。
- 汽車駕駛人:處罰鍰新台幣 30,000 至 120,000 元,並吊扣駕照 1 至 2 年。
若附載未滿 12 歲兒童或肇事使人受傷,吊扣駕照期間延長至 2 至 4 年;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則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累犯處分規則與處分加重方式
汽機車駕駛人在 10 年內再次酒駕,處分將加重:
- 第 2 次違規:機車罰 90,000 元,汽車罰 120,000 元。
- 第 3 次以上:機車罰180,000 元,汽車罰210,000,並吊銷駕照。
累犯者姓名、照片與違法事實得由主管機關公開。
吊銷駕照與禁止考領規範
若因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銷駕照,且依法不得再考領。此為永久性限制,與單純吊扣不同。
汽機車所有人吊扣車牌條件
汽機車所有人若明知駕駛人酒駕,仍允許其駕駛,所有人依照機車處15,000至90,000,汽車處30,000至90,000,並吊扣牌照 2 年。
同車乘客是否會被處罰?連帶責任規範說明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乘坐酒駕車輛的乘客在特定情況下,也可能面臨罰鍰責任:
- 年滿18歲之乘客:若明知駕駛人酒後駕車,將被處新台幣 6,000元至15,000元罰鍰。
- 車主與乘客相同者:如乘客同時為車輛所有人,明知駕駛人酒駕仍提供車輛使用者,將被吊扣車牌2年,且罰鍰另計。
例外情形(免罰):
- 乘客為70歲以上長者
- 有心智障礙
- 為汽車運輸業合法承載之乘客
本項規定的立法目的在於強化社會責任感,避免乘客縱容酒駕行為。雖然實務上較少對乘客實際開罰,但在重大案件中仍有實施前例,提醒乘客有責任協助防止酒駕發生。
何種情況會公布姓名與違規照片?
符合下列任一情況者,主管機關得公布駕駛人之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 10 年內有第 2 次以上酒駕違規行為。
- 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
此措施屬於行政裁罰的一環,目的為加強社會警示效果。
拒測處分與相關規範
拒絕酒測的法律後果
拒測行為屬重大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若汽機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將處以新台幣18萬元罰鍰,並依法吊銷駕駛執照。
除了罰鍰與吊銷駕照,警方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通知駕駛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作為行政裁罰的一部分。
若駕駛人於10年內有第二次(含)以上拒測或酒駕違規紀錄,處罰將進一步加重為罰鍰360,000元,第三次(含)以上加重為罰鍰540,000元,還會吊銷駕照、公布姓名、照片等。

拒測是否等同逃避刑責?
拒絕酒測並不構成脫罪行為。實務上,若駕駛人因拒測而難以判定酒精濃度,仍可能依《刑法》第185-3條構成公共危險罪。
此外,警方得依現場跡證及行為表現,作為後續起訴與裁罰的依據。
測試前使用含酒精物品的處罰
駕駛人於接受測試前若吸食或飲用以下物品,亦屬拒測行為之一:
- 含酒精之飲料
- 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類似之管制藥品
一經查獲,依法處新台幣 18 萬元以上罰鍰,並吊銷駕照及移置保管車輛。
酒駕案件流程與處理時間表
觸犯公共危險罪後的行政流程
若酒駕行為已觸犯《刑法》第185-3條構成公共危險罪,將由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案件經法院裁定後,約在1~2個月內,當地監理機關或交通裁決所將寄發相關通知,當事人須持刑事處分書或判決書至裁決中心處理相關罰單,並執行以下事項:
- 繳納罰鍰(如有)
- 執行吊扣、吊銷或禁止考領駕照
-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道安講習)等附加處分
為避免錯過通知,當事人應主動聯繫監理所確認聯絡地址是否正確。
判決後是否會收到罰單?會過期嗎?
罰單並不會因刑事判決而「自動取消」或過期。即使獲得緩刑或不起訴處分,仍須依規定繳納原本交通違規部分的罰鍰與執行其他行政處分,所以:
- 緩起訴或不起訴 ≠ 不用繳罰鍰
- 行政處分照常執行(包含吊照、講習)
未於期限內處理者,將可能遭到:
- 駕照註銷或禁止考領
- 罰鍰移送行政執行
因此,無論刑事結果如何,仍應依通知至裁決所繳納罰鍰與完成講習。
酒駕判決書或簡易判決多久會收到?
酒駕若構成刑事案件,則會由地檢署認定是否構成犯罪,若當事人為初犯且未致人死傷,很多時候會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也就是後續法院無須再開庭直接下判決,法院速度依各地法院作業速度略有不同。
- 判決結果約於收到地檢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1~ 4個月寄發
- 當事人將收到「刑事判決書」,內容包含刑期、是否得易科罰金、緩刑等資訊
收件地址為戶籍登記處所,若遷徙應主動通知法院避免遺失判決書。
分期繳款與領回車輛規則
初次酒駕且未肇事者,繳交第一期罰金後可領回保管車輛。
若為第二次以上酒駕者,須將罰鍰全部繳清,始得領車。
未依限繳納者,其車輛將繼續保管,並可能產生額外保管費用與執行程序。
道安講習與跨縣市處理方式
首次與累犯須參加道安講習之規定
道安講習(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為酒駕案件中的行政處分之一,依違規情節不同有下列適用情形:
- 初犯者:經裁罰後需參加講習,為罰單執行之一部分。
- 累犯者(10年內第2次以上酒駕):除罰鍰加重與吊銷駕照外,亦須參加講習。
- 拒測、肇事後服用酒精或管制物質者:即便不構成刑事責任,也必須參加講習。
- 公布姓名照片者:違規情節重大者,仍須完成講習才能恢復駕駛資格(如有)。
道安講習為一日制或多日制課程,缺席或未報到視同未完成裁罰,後續將影響駕照註銷或考領資格。
駕駛人與車籍分屬不同縣市之講習處理方式
若駕駛人違規地點與戶籍(或駕照登記地)不屬同一縣市,例如在外縣市酒駕者,講習通知與安排將由「駕照管轄地監理機關」寄發,並指定可參加講習之地點。駕駛人不需回原違規地執行,而是可就近參加所屬地區監理站所安排的講習課程。
酒駕與前科處理方式
初犯能否爭取緩起訴?
根據實務運作,若酒駕行為為初犯且未肇事,有機會向檢察官申請「緩起訴」處分。此為刑事案件中常見的替代方案,可避免留下前科紀錄。
爭取緩起訴時,常見搭配條件如下:
- 配合完成戒酒治療課程
- 參加公益勞動或繳納處分金
- 參加交通安全課程(與道安講習不同,屬刑事條件)
緩起訴一經核准,當事人須在約定期間內履行完畢,否則仍可能改為正式起訴。
如何避免刑事紀錄影響未來?
避免刑事紀錄的方式,除了緩起訴,還包括以下情況:
- 獲不起訴處分:如酒測值未達刑責標準,或證據不足時,檢察官可能不予起訴。
- 刑期得易科罰金或勞動且五年內未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當有期徒刑在6個月以下時,依法得易科罰金或勞動,如果在5年內未受有期徒刑宣告,也不會記載刑事記錄。
- 判處緩刑且未經撤銷:若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但宣告一定期間之緩刑,若緩刑期間表現良好,緩刑未被撤銷,即不會記載
如對未來升學、公職報考、出入境或公司背景調查有疑慮,建議由律師評估後提出對應處理方式。
遭遇酒駕時律師可以提供的法律協助
無論酒駕是否造成事故,或是否已被提起公訴,建議及早尋求律師協助,以免因誤解法律程序而導致不必要的損失或刑責。常見的律師協助項目與實務應對如下:
被提起公訴時的應對策略
若因酒駕行為遭檢察官正式提起公訴進入法院程序,律師可協助釐清案件事實並制定具體策略,包括:
- 檢視酒測程序是否合法(如是否違反程序、證據是否有瑕疵)
- 強調當事人具悔意與高度配合(如自費參加戒酒治療課程)
- 爭取減刑、緩刑或免除徒刑責任
- 協助蒐集有利證據、說明生活背景、經濟狀況等,爭取從輕量刑
爭取緩起訴或易科罰金的實務流程
若尚在偵查階段,律師可提出具體的緩起訴方案,例如:
- 願意參加戒酒課程、公益勞動或繳納處分金
- 主動補償受害人或表達悔意
如案件已進入法院審理,律師也可協助爭取「易科罰金」:以金錢替代短期徒刑。不過是否適用,仍須視法院判決內容而定。
處理刑事與行政程序並行的方式
酒駕案件多數會同時涉及刑事責任與行政處分,律師可協助整合處理,避免處分重疊或延誤。常見協助項目包括:
- 交通罰單、處理吊照與復照程序
- 協助行政處分異議或爭取減輕處罰
- 評估緩刑、緩起訴條件與行政裁罰是否衝突並同步處理
法律諮詢與紀錄管理建議
律師也可提供下列法律諮詢與未來風險評估:
- 案件是否會留下前科
- 是否可聲請刑案紀錄塗銷
- 是否影響出國、升學、就業等
- 如何針對酒駕紀錄進行後續法律處理
建議民眾若遇酒駕案件,應即時諮詢律師並完整說明事實,避免因資訊不對等而錯失最佳處理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