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

委託不成立,駁回顧問費給付

陳貞宜 律師
特點
請求給付

介紹

無論是工程款、服務報酬、租金或其他契約約定的給付義務,債務人拒不履行時,債權人可依《民法》提起給付之訴,必要時聲請假扣押保全財產,避免對方脫產。
許多當事人因擔心訴訟曠日廢時而遲遲未行動,反而錯失有效追討的時機。

博策律師協助當事人評估請求權基礎、規劃訴訟與保全程序,在最短時間內取回應得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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