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妨害電腦使用罪成功獲不起訴

劉維濬 律師
特點
妨害電腦使用罪

介紹

《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章規範無故入侵他人電腦、取得或刪除電磁紀錄、干擾電腦系統運作等行為,刑度依危害程度從一年至七年不等,若涉及重要公共設施或大規模資料外洩,刑責更重。

隨著雲端帳號、社群平台普及,未經授權存取他人帳號、偷截對話紀錄等行為日益常見,許多人在不清楚法律界線的情況下已觸法。博策律師協助當事人釐清行為是否構成「無故」入侵的主觀要件,並針對數位證據的合法性提出答辯,保障當事人在科技犯罪案件中的訴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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