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刑事案件
當事人被告誣告獲不起訴處分
陳貞宜 律師- 特點
- 誣告
介紹
明知對方沒有犯罪,卻仍向司法機關提出指控—這本身就是一種犯罪。《刑法》誣告罪規範意圖使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向主管機關虛構申告的行為,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實務上,誣告罪的成立關鍵在於「明知不實」的主觀意圖,若只是誤信為真而提告,並不構成誣告。許多當事人在遭受不實指控後,不知道可以反過來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白白承受了偵查壓力與名譽損害。
博策律師協助遭誣告的當事人蒐集不實指控的相關證據,並在案件終結後評估提出誣告反告的可行性,讓惡意提告者付出應有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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