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離婚律師解析:雙方都沒穩定工作,小孩監護權怎麼判?
如果雙方都沒有穩定工作,很多父母會擔心:「法院會把孩子判給誰?」
在台東離婚監護權的判斷上,「雙方都沒穩定工作」不會直接決定孩子判給誰。法院通常會把重點放在孩子最佳利益。
本文由台東離婚律師整理實務經驗,帶你了解法院判定監護權的考量,以及如何在無穩定工作的情況下保障孩子的權益。
雙方都沒穩定工作,小孩會判給誰?
監護權的核心仍是「孩子最佳利益」。
當父母雙方都沒有穩定工作時,法院通常不會只看誰收入高,而是比較誰能提供更穩定、可持續的照顧與生活安排。只要能夠證明有能力提供孩子基本生活所需,法院仍可能判給監護權。
實務上常見會從以下三個方向來判斷:
1.生活照顧能力優先
法院會先看誰能確實負擔孩子的日常需求,包含飲食、居住、就學與醫療等基本保障。
就算工作不固定,只要你能提出穩定的生活來源與照顧支援(例如家人可協助照顧、固定可使用的居住空間、其他合法收入或補助來源),讓法院看見孩子的生活不會因此斷裂,仍有機會在「照顧能力」這一點上取得優勢。
2.孩子穩定環境
在收入條件差不多時,法院往往更重視孩子能不能維持既有的生活節奏,例如是否能繼續在同一所學校就讀、住在熟悉的環境、照顧者與作息是否穩定一致。
若父母分居且兩邊的生活安排都不夠穩定,法院也可能評估是否需要由祖父母或其他親屬提供更穩固的照顧支持,以降低孩子被迫頻繁變動的風險。
3.情感關係
除了「能不能養」,法院也會看「平常誰在帶」。
也就是誰與孩子互動更密切、照顧投入更具體,包含陪伴、溝通、接送就學、醫療安排、學校活動參與等日常累積。通常法院會傾向把監護權交給更能提供陪伴與照顧、也較能回應孩子需求的一方,讓孩子在變動的家庭情況下,仍保有足夠的安全感與依附關係。
監護權怎麼判?同樣收入不穩,結果不同的三個常見案例
案例1:雙方都沒穩定工作,但有家庭支持
父母雖然都以短期工讀或零工為主、收入不固定,但孩子的日常照顧並不會因此中斷,因為祖父母或外公外婆能提供穩定的照顧支援與生活環境。
這種情況下,法院通常會把重點放在「孩子的生活是否能維持穩定」,因此仍可能判由父母其中一方擔任主要監護人,同時在判決或協議中把扶養費分擔與探視安排寫清楚,確保孩子的照顧與相處都有可執行的規則。
案例2:雙方都沒穩定工作,也無家人協助
如果父母雙方都缺乏穩定收入,且無法提出可持續的照顧資源(例如固定住處、托育安排或親友協助),法院就會更擔心孩子的生活穩定性。
此時案件的關鍵往往不是「誰比較想要孩子」,而是「誰能讓孩子的日常不被迫反覆更動」。
在較極端的狀況下,若父母都難以提供基本且穩定的照顧,法院可能會評估由其他能提供穩定照顧的親屬協助,必要時也可能介入社政資源,以孩子的安全與基本生活為優先。
案例3:一方雖沒穩定工作,但有明確照顧計畫
有些家長雖然沒有固定月薪工作,但因為排班彈性、能固定接送、能清楚安排孩子的作息與就學,再加上居住與照顧資源相對明確,反而更能呈現「可持續照顧」的能力。
這種情況下,法院仍可能把監護權判給該方,原因不是因為收入較好,而是法院看見了具體的照顧安排、穩定的生活節奏,以及對孩子需求的實際投入。
台東離婚律師建議:收入不穩定,爭取監護權先這樣做!
第一步:準備證據
- 蒐集主要照顧事實:接送、就醫、學校聯絡、日常支出與同住情況等資料
- 若有祖父母或親友協助,提供可佐證的內容(照顧分工、可協助時段、同住或支援方式)
第二步:子女生活安排穩定
- 盡量維持固定就學、固定住處與熟悉的生活環境
- 建立規律作息與照顧安排,讓法院看見「照顧能長期運作」
第三步:提出完整照顧計畫
- 說明日常照顧分工:飲食、課後、醫療、緊急狀況誰處理
- 若工作彈性或收入來源不固定,也要交代清楚「如何支撐生活」
- 補上探視與交接安排,展現你願意配合、以孩子利益為優先
即使雙方都沒有穩定工作,監護權不會自動判給收入較多或親屬。
法院最關心的是孩子的穩定生活與最佳利益,包括日常照顧、教育、醫療以及情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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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第一次去台東地方法院別緊張,先把地址、服務時間和交通方式確認好,出門就不會手忙腳亂。
台東地方法院服務資訊
法院地址:臺東市博愛路128號
收文服務時間:平日 08:00~17:30(中午不休息),週六及例假日休息

(圖片來源:國家文化記憶庫)
台東地方法院怎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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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名 | 可搭乘公車 | 到站後步行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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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東醫院 | *8101、*8103、8122 經台東大橋路線 *8109、8113、*8117、8128、8161、8167、8168、8171、*8172 8135、8137、8138、8150 經大南路線 8163 系列路線(8163、8163A、8163B) 8165 系列路線(8165、8165A) 8166 系列路線(8166、8166A) |
步行約8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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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記為路線有經過台東火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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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調解日建議提早 20–30 分鐘到場(找車位+安檢+找庭)。點我看 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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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ITY PARKING 城市車旅停車場 台東醫院站(距離法院約650公尺)
到院前建議文件準備
第一次到台東地方法院處理家事調解或監護權訴訟,建議把資料先整理成「一份主資料+兩份影本」,現場比較不會手忙腳亂。建議基本資料如下:- 基本身分文件:身分證件、印章、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 子女相關文件:孩子出生證明或可證明親子關係的資料
- 監護權重點證據(主要照顧事實):接送紀錄、就醫紀錄、學校聯絡紀錄、生活費支出、同住或照顧分工證明等
- 照顧計畫(要可執行):作息安排、就學規劃、醫療需求處理方式、探視與交接規劃
- 親友支援佐證(若有):祖父母/親友可協助照顧的證明(同住狀況、支援時段、照顧安排說明),讓法院更快掌握孩子生活的穩定性
結論
在雙方都沒有穩定工作的情況下,監護權的關鍵通常不是「誰收入比較高」,而是法院能不能看見:你有能力提供孩子基本生活所需、能維持孩子的生活與就學穩定,並且有清楚可執行的照顧安排與探視規劃。
只要把主要照顧事實、生活穩定性與照顧計畫準備扎實,即使收入不固定,仍有機會爭取到對孩子最有利的監護安排。
若你希望依照自己的實際狀況評估策略、整理證據與規劃下一步,建議直接聯絡博策法律事務所,讓律師協助你把監護權的方向與準備一次做對。



